用户投诉制度
为了加强和规范用户投诉工作,规范本单位人员的行为,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,树立良好房管队伍形象,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受理投诉原则
(一)办公室及市场值班台受理用户的投诉,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、解决、处理;
(二)投诉要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;
(三)按管理责任分工受理;
(四)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,接待用户要诚恳、热情,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,努力遵守受理投诉时间要求,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;
(五)受理用户投诉,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。
二、受理投诉范围
(一)下列投诉应予受理
1、工作人员不清正廉洁,有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勒”等违法违纪行为。
2、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登记的行为。
3、不按《交易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》内容履行承诺的行为。
4、工作人员服务不热情,态度生、冷、硬,用语不规范、不文明等行为。
(二)下列投诉不予受理(应做耐心解释和劝解)
1、用户本身态度不好,有强词夺理的行为。
2、对本部门规章制度不了解,承诺没有超过服务时限。
3、对被投诉方不明确的。
4、已经受理并已查清问题和责任,已经执行处理,又没有发生新情况、新理由的。
5、法院、检察院或者有关部门已受理,正在调查和处理的。
6、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制度等有关规定的。
三、受理投诉程序及办法
(一)投诉的受理
1、文字材料投诉:投诉人书写后签字盖章;口述投诉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:
(1)投诉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电话号码等;
(2)被投诉方的科室、工作人员姓名、职务、编号等;
(3)投诉的内容和事由,并提供有关文字材料及相关证据。
2、对情况不明,缺少证据的投诉,应及时通知投诉人,待补齐所需证明材料后受理。
3、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,及时将不受理原因及依据的法律、法规条款告知用户。
4、对受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。
(二)处理投诉的时限和规定
1、对用户投诉,受理人员要尽快查清问题和责任,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周内答复投诉人。
2、处理内容复杂、争议较大的投诉,一般在半个月内要明确结果。
3、工作人员履行承诺不当,拖延日期的,被投诉后经查实者,按照交易所岗位量化管理制度处理。
工作人员被投诉,一经查实,除按照《岗位量化制度》,给予经济处罚外,还要给予行政处分:在半年内被有效投诉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,被投诉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,三次以上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岗位的处分。
4、工作人员被投诉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勒”等违法、违纪行为,经查实情况严重者,交检察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。
5、处理投诉情况和结果已告知用户,用户超过限期不再继续投诉的,视为结案。
6、投诉档案分类立卷,方便查阅,科学管理并由专人负责。
7、档案内容应完整,资料应齐全,处理过程和结果要一目了然。
8、对典型投诉案卷应长期保存。
四、投诉电话:
0537-5215077
0537-5214787
0537-5195077